规范性文件的种类
以下内容摘录于GB/T 20000.1—2014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5.1
规范性文件 normative document
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
注1:“规范性文件”是诸如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等文件的通称。
注2:“文件”可理解为纪录有信息的各种媒介。
5.2
标准化文件 standardizing document
通过标准化活动制定的文件。
注:“标准化文件”是诸如标准、技术规范、可公开获得规范、技术报告等文件的通称。
5.3
标准 standard
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
注1: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
注2:规定的程序指制定标准的机构颁布的标准制定程序。
注3:诸如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等,由于它们可以公开获得以及必要时通过修正或修订保持与最新技术水平同步,因此它们被视为构成了公认的技术规则。其他层次上通过的标准,诸如专业协(学)会标准、企业标准等,在地域上可影响几个国家。
5.3.1
国际标准 international standard
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国际标准组织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
5.3.2
区域标准 regional standard
由区域标准化组织或区域标准组织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
5.3.3
国家标准 national standard
由国家标准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
5.3.4
行业标准 industry standard
由行业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
5.3.5
地方标准 provincial standard
在国家的某个地区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
5.3.6
企业标准 company standard
由企业通过供该企业使用的标准。
5.4
试行标准 prestandard
标准化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暂行文件,目的是从它的应用中取得必要的经验,再据以建立正式的标准。
5.5
规范 specification
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应满足的技术要求的文件。
注1:适宜时,规范宜指明可以判定其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程序。
注2:规范可以是标准、标准的一个部分或标准以外的其他标准化文件。
5.6
规程 code of practice
为产品、过程或服务全生命周期的有关阶段推荐良好惯例或程序的文件。
注:规程可以是标准、标准的一个部分或标准以外的其他标准化文件。
5.7
法规 regulation
由权力机关通过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
5.7.1
技术法规 technical regulation
规定技术要求的法规,它或者直接规定技术要求,或者通过引用标准、规范或规程提供技术要求,或者将标准、规范或规程的内容纳入法规中。
注:技术法规可附带技术指导,列出为了遵守法规要求可采取的某些途径,即视同符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