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 登录

标准化平台

您的位置: 标准化平台 >> 在线分享 >> 知识案例 返回

标准化

——上海市质量协会标准化办公室
浏览(286)

以下内容摘录于GB/T 20000.12014 标准化工作指南  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3.1  

  标准化  standardization 

  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 

  1标准化活动确立的条款,可形成标准化文件,包括标准和其他标准化文件 

  2标准化的主要效益在于为了产品、过程或服务的预期目的改进它们的适用性,促进贸易、交流以及技术合作。 

3.2  

  标准化对象  subject of standardization 

  需要标准化的主题。 

  1本部分使用的“产品、过程或服务”这一表述,旨在从广义上囊括标准化对象,宜等同地理解为包括诸如材料、元件、设备、系统、接口、协议、程序、功能、方法或活动。 

  2:标准化可以限定在任何对象的特定方面,例如,可对鞋子的尺码和耐用性分别标准化。 

3.3  

  标准化领域  field of standardization 

  一组相关的标准化对象 

  注:例如工程、运输、农业、量和单位均可视为标准化领域。 

3.4  

  最新技术水平  state of the art 

  在一定时期内,基于相关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的产品、过程或服务相应技术能力所达到的高度。 

3.5  

  公认的技术规则  acknowledged rule of technology 

  大多数有代表性的专家承认的能反映最新技术水平的技术条款。 

  注:针对技术对象的规范性文件,若由各利益相关方通过磋商和协商一致程序合作编制,则在批准时视为公认的技术规则。 

3.6  

  标准化层次  level of standardization 

  标准化所涉及的地理、政治或经济区域的范围。 

  注:标准化可在全球、区域或国家层次上,在一个国家的某个地区内,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企业层次上,以至企业内车间和业务室等各个不同层次上进行。 

3.6.1

  国际标准化 inter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所有国家的有关机构均可参与的标准化

3.6.2

  区域标准化 regional standardization

  仅世界某个地理、政治或经济区域内的国家的有关机构可参与的标准化

3.6.3

  国家标准化 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在国家层次上进行的标准化

3.6.4

  地方标准化 provincial standardization

  在国家的某个地区层次上进行的标准化

3.7  

  协商一致  consensus 

  普遍同意,即有关重要利益相关方对于实质性问题没有坚持反对意见,同时按照程序考虑了有关各方的观点并且协调了所有争议。 

  注:协商一致并不意味着全体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