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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质量协会网 发布日期:2022-09-28

根据《上海市质量协会关于下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现场管理实施指南>等8项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沪质协〔2022〕3号)、《上海市质量协会关于下达<骨质疏松筛查管理规范>等9项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沪质协〔2022〕30号),《基于卓越绩效模式的企业数字化转型评价指南》等12个项目(附件1)已列入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为确保相关团体标准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程序,现公开征集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单位资格条件
(一)业务领域与团体标准项目及内容相关;
(二)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重视标准化工作;
(三)具备开展标准编制工作的技术条件或项目措施。
二、起草单位享有权利
(一)可参与标准制定相关工作会议,发表意见;
(二)作为标准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列入标准前言;
(三)免费获取标准文本、编制说明等资料;
(四)优先享有参与标准修订的权利。
三、起草单位承担义务
(一)能够参加标准起草、讨论和审查工作会议;
(二)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相关领域所取得的成果,为标准起草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承担标准起草所需的工作经费。
四、申请流程
1、拟申请加入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的单位,请填写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附件2),于2022年10月18日前将扫描版盖章文件发送至下方联系邮箱。
2、经上海市质量协会确认后,申请单位正式列入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诸亦成
联系电话:18917180051
电子邮箱:saq_tb@saq.org.cn


上海市质量协会秘书处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关于征集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pdf

附件2:上海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docx